你準備好了嗎 明天領消費券

更新日期:2009/01/17 04:09

一人可領九張消費券
〔記者羅添斌、王寓中、王孟倫/台北報導〕各界熱烈期待的消費券將在明天發放,二千三百一十八萬九千三百五十位有戶籍國民,以及具有各類居留權的外籍人士,都可在明天領到裝有六張五百元、三張兩百元、一共九張總額為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。
實際可領取人數還要再加上今年三月底前出生、完成出生登記的嬰兒。而未能在十八日當天領取者,仍可依通知單上載明的指定郵局,於二月七日前往指定郵局領取。

全戶可委託一人領取
「要刺激國內經濟成長,當然要買台灣產品!」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說,消費券如果能多購買台灣製產品,更有助於國內就業機會。經建會也表示,若國人多購買MIT(台灣製造)產品或勞務,這樣對國內經濟會有更多加值效果。
明天領券時,內政部鼓勵全戶委託戶內一人領取,並依建議時間前往發放所領取消費券,此外,領券須當場清點確認,離櫃概不負責。

領券須當場清點確認
全台一萬四千二百零二個發放所明天上午八時同步發放消費券。無論是本人領取或是委託他人代領,都必須使用新版國民身分證,但根據內政部統計,仍有五萬三千三百九十六人未換發新證。據此,十八日當天,各地戶政事務所照常上班處理換券事宜。
外傳街友可能會領不到消費券,內政部表示,如果國民身分證遺失或損毀,可儘速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領,如果因為欠缺車資無法返鄉領取消費券,可以向各縣市政府社會處提出申請。

必須使用新版身分證
內政部說,如果外籍、中國與港澳配偶及無戶籍國民認為符合消費券發放資格,但不在消費券發放名冊內,可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登記,經移民署複查符合資格者,將會通知於第二階段發放。
經建會表示,在九月三十日的「使用期限」截止之前,消費券視同現金;超過四月三十日「領取期限」而未領取的消費券,將由中華郵政來負責保管,然後封存繳回國庫,是否銷毀處理,則尚未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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